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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身见于世 泽加于民 Self-cultivation is seen in the world
谁是真正的出借人?
发布日期:2020-09-14   来源:原创   阅读:515

案件结果

认定借款成立,并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

 

案情简介

刘某和李某系夫妻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刘某向A借款40万元并签订了《借款协议》,此后B将40万元借款直接转入了刘某的银行账户,刘某和李某均向A支付了利息。

A和B系朋友关系,双方签订了《委托协议》,约定A授权B与刘某签订上述《借款协议》,上述借款的实际出借人为B,借款利息由A的银行卡收取。

借款期限届满,刘某未按时归还借款,B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刘某和李某共同偿还借款。

 

法院认为

B是40万元借款的实际出借人,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刘某和李某共同偿还。

 

律师解析

1.关于借款合同主体的认定:

      本案中,虽然签订《借款协议》的主体没有B,但是借款实际由B的直接支付到借款人的账户内;其次,AB之间具有书面的委托协议,确定了A与刘某之间没有借款的合意;由此可见,B实际支付了借款,B通过A与刘某达成了借款的合意,B和刘某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,B是借款的实际出借人。

2.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:

      李某虽然不是《借款协议》签订的主体,但李某支付了借款利息,构成了共同借款的合意,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李某和刘某共同偿还。

3.授权他人代为行使权利,应明确授权范围

      在授权他人办理委托事项之前,应签订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协议,同时,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,避免产生纠纷。